AFFF123 发表于 2024-5-10 11:30

对安岳新光村砂石搅拌场拉闸责令拆除,6日托胡代国举报7日国务院回复,不拆了

安岳胡代国
2024-05-10 --今日头条

举 报:
   诉求:确认被举报单位强制要求“安岳新光村砂石搅拌场”自动拆除并于2024年4月28日强制拉闸停电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的经营权财产权。强烈请求中央政府责令被举报人撤销该行政决定、立即停止行政侵权,恢复供电。

举报人:安岳县砂石搅拌场,经营者:刘吉贞,
举报人 敖志尚 (与刘吉贞系夫妻关系) 手机号13568557476
委托举报代理人:安岳县胡建法律咨询服务部、经营者胡建,
工作员胡代国,手机号15984216745

被举报单位:安岳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实理由:
1、根据2011年租地协议书约定,企业租用集体土地20年。原工商局颁发给刘吉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7年换发执照,经营范围:零售:河沙、石子。加工、销售:石子、混泥土(见附件1).
2、2021年9月16日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给企业《临时占用集体土地许可证》批准用地面积3248.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85.75平方米、建设用地162.78平方米(见附件2)
3、根据资阳市安岳县环境保护局(安环备)【2016】99号登记证明:砂石搅拌场符合环保要求。(见附件3)
4、根据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岳县乡镇混泥土搅拌站、碎石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批混泥土搅拌站、碎石场整治工作动员会的会议通知》证明:一是强制要求经营者自动拆除厂房搬离生产设施设备停止经营的行政行为违法:二是县政府的会议通知不符合国务院有关依法行政规范性文本要求;三是该通知书属于针对特定行政相对人经营者的具体行政行为;四是该通知书要求企业自己拆除生产设备,不给补偿,断掉经营者的经营权即饭碗及生活来源,没有告知企业依法享有申辩权、陈述权、申请听证的权利、更没有依法告知司法救济权包括行政复议权和起诉权。那么,涉案通知书程序完全违法。严重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故,请求中央政府责令地方政府撤销该通知书。
此致
2024年5月6日

於任泊 发表于 2024-5-11 11:48

告,往上告

闲人了 发表于 2024-5-11 15:54

为什么还有一些搅拌站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并且还是一些集体土地上的未在整治范围内呢?并且有一些搅拌站拆东地建西地呢?

四等公民 发表于 2024-5-11 20:44

就是一个层层转交吧,结果还没有出来吧。

fyy123456 发表于 2024-5-12 08:54

当事人提起信访后,相关部门需要在两个月内作出信访答复,不服可在一个月内申请复查,还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全过程需要四个月以上,可以多经营多收入半年以上,
如果还不服,可以在收到信访回复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等到二审法院判决生效,
可以多经营生产收入12个月以上。

fyy123456 发表于 2024-5-12 08:56

信访条例效果底下

fyy123456 发表于 2024-5-12 08:57

不少人信访多年,诉求回到原点。

fyy123456 发表于 2024-5-12 09:01

国家即将开展普遍建设新农村,需要生产大量的混泥土。有权人又想发财搞垄断,所以来了的不规范的红头文件。

四等公民 发表于 2024-5-12 20:19

fyy123456 发表于 2024-5-12 08:54
当事人提起信访后,相关部门需要在两个月内作出信访答复,不服可在一个月内申请复查,还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

这样就好,大家都明白。
具体拆与不拆,结果还需要耐心等待。

AFFF123 发表于 2024-5-13 11:36


作者:AFFF123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602863-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四川网络社区

国家即将开展新农村建设,需要生产大量的混泥土。有权人又想发财搞垄断收红包或者入干股搞腐败,所以制造个不规范的红头文件。
                  
                  
            
      

AFFF123 发表于 2024-5-13 11:42

如果行政诉讼,县政府及建设局一定输官司

红海湾 发表于 2024-5-14 11:29

拿到鸡毛当令箭

Anonymous 发表于 2024-5-14 11:30

又多收了三五斗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对安岳新光村砂石搅拌场拉闸责令拆除,6日托胡代国举报7日国务院回复,不拆了